打工人维权工具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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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费计算器

¥

含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前12个月平均应发工资,不含加班费

法定月计薪天数,该字段不可修改

工作日延长工作8小时后的加班时长

周末或休息日的加班时长,含调休后未补的时间

元旦、春节等法定节假日的加班时长

加班费不包含基础工资部分

计算结果

小时工资

¥0.00

加班费明细

工作日延时加班 (150%)¥0.00
休息日加班 (200%)¥0.00
法定节假日加班 (300%)¥0.00
合计应发加班费¥0.00

计算明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1. 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 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合规免责提示:本计算结果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法律建议、律师代理意见,具体维权事宜请咨询专业执业律师,最终以劳动仲裁委、法院判决为准。

    常见提示

    • 月计薪天数21.75天计算公式:(365天-104个休息日)÷12个月=21.75天
    • 休息日加班可优先安排补休;补休后仍需支付加班费的,周末和法定节假日加班不能等同处理
    • 加班费仲裁时效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
    • 主张加班时应提供加班事实证明材料,如考勤记录、加班通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