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规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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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当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协议无效,用人单位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费的补缴不受仲裁时效的限制,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入职以来的社会保险费。
养老保险:单位20%左右,个人8%;医疗保险:单位8%左右,个人2%;失业保险:单位2%左右,个人1%;工伤保险:单位0.5%-2%,个人不缴;生育保险:单位1%左右,个人不缴。具体比例以当地规定为准。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为5%-12%,单位和个人的缴存比例应当相同。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应当按照劳动者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不得高于当地社平工资的3倍。
劳动者跨地区就业的,其社会保险关系和住房公积金可以转移接续。
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保查询记录、公积金记录等证据
要求用人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协商不成,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投诉,要求补缴社会保险
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要求补缴住房公积金
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对社保局、公积金中心的处理结果不服,可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12333
地址:当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线上投诉: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
电话:12329
地址: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线上投诉:各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
电话:12333
地址: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
时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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